作为年轻而富有活力的中国证券市场的基石,上市公司在治理机制方面获得了怎样的进步?成熟资本市场有哪些经验可供借鉴?监管部门在推动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结构上又可以有哪些作为?
在日前召开的经合组织(OECD)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主办的“中国公司治理政策对话会”上,来自OECD、中国证监会、国资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上市公司及海内外研究机构的近百名专家学者,就上述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指出,有效的治理机制是支撑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中国证监会在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推进公司监管的法规体系建设,为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提供法制保障;推进股权分置改革,消除了影响上市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制度性障碍;对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实施了严格的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了公司治理的透明度。
桂敏杰评价说,经过这些年的努力,中国资本市场已经初步建立了一套符合中国现阶段发展水平的公司治理框架,上市公司在完善公司治理方面的实践,也对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桂敏杰透露,中国证监会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公司治理的基础制度建设,逐步在上市公司推行股权激励,形成促进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全体股东服务的内在动力机制,同时推动立法机构将一些行之有效的公司治理监管经验上升到法规层次,强化对公司治理的外在约束机制;改进司法救济和法律实施机制,强化董事、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的法律责任;着力发展公司控制权市场,建立公司治理的市场化约束机制;继续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充分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制衡作用;积极营建公司治理文化,推动股东文化、诚信文化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形成和深化。
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朱从玖表示,中国资本市场正在发生的深刻变化,强化了中国市场在全球市场中的地位,另一方面也对上市公司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朱从玖说,这些变化主要体现在:一大批国民经济骨干企业先后在上证所发行上市,形成了参与主体多元化的新局面;国际投资者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参与程度提高,大量境外投资者通过QFII等形式日益深入地投资于中国企业;机构投资者的发展使得其在中国资本市场上的地位更加重要,养老、社会保障、保险等机构投资者通过资本市场获得收益将奠定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长期发展的基础,使得资本市场的发展成为中国和谐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国内公司债券市场即将取得大的发展,将有效地增强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性;全流通后,市场重组活动将大大活跃,在重组过程中小股东的权益如何保护,会面临与原有以划拨转让为主的重组并购十分不同的市场环境,需要从制度和实施上应对公司治理方面的新挑战。
朱从玖表示,上证所未来将继续做中国公司治理水平提高的推动者,增强整个市场对公司治理的重视程度。同时,更加努力地做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实践者,更好地履行资本市场一线监管者的职责,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为上市公司引入公司治理的优秀模式,加强对不当行为的监管和惩处。
朱从玖指出,公司治理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从文化、制度和监管三个方面来协力推动。
在为期1天半的会议期间,与会的国内外代表就OECD的公司治理准则与董事会指南、国有企业董事会面临的具体挑战、在中国建立良好的董事会运作程序、最新的学术研究成果、OECD及中国在公司治理政策与实践方面的最新进展等五个方面的议题深入交流了意见。(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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