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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商务厅 关于开展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
2007-04-02 13:49  文章来源:宁夏商务编辑部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文件

宁商(改)发[2007]82号

关于开展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商务局,宁夏商业集团公司:
    根据《商务部关于全面开展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33号)精神。自2007年我区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首先在首府银川市开展,评定业态由百货店逐步向超市、便利店等零售业主要业态扩展。此项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对零售企业长远发展意义重大。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构建和谐商业、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切实提高对分等定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是商务部根据国民经济和流通业发展需要、深刻总结国内外零售业发展规律,审时度势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全面提升零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构建和谐商业,保证零售市场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全面提升零售行业竞争力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银川市及其市辖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把分等定级工作与建设大银川、构建区域性商业中心的经济工作紧密结合,将百货类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在未来四年逐步完成零售业主要业态的分等定级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构,理清工作思路,严格按照《达标百货店规范》和《金鼎百货店规范》要求,加强评定管理

    零售企业分等定级是一项具有开创性的基础性工作,时间跨度长,任务艰巨复杂。自治区级分等定级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负责零售企业的复审和上报工作。

    银川市商务局要邀请市级文明办、工商局、公安消防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和高等院校的专业人士参加。要建立分等定级工作评定委员会、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机构。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分等定级工作的组织、申报、评审等日常管理工作。要制定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申报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要按照商务部的统一部署,督促和指导企业(含宁夏商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申报,结合分等定级规范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同时做好评审过程中的检查验收工作。

    按照商务部的规定,百货店分为达标百货店和金鼎百货店两个等级。银川市商务局、宁夏商业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要安排骨干力量认真学习商务部《达标百货店规范》和《金鼎百货店规范》及配套操作手册,学会使用《中国零售业分等定级信息管理系统》(系统访问方式:进入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网站
http://syggs.mofcom.gov.cn
,点击右侧“政务系统”下的“零售企业分等定级信息管理系统”链接)。《达标百货店规范》、《金鼎百货店规范》及其配套操作手册、系统操作说明可在该网站上下载。

   三、做好动员宣传工作,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企业的广泛参与是分等定级工作的重要保证。银川市商务局要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深入企业动员宣传等形式,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要搞好本辖区零售企业调查摸底工作,确定营业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正常经营两年以上,且当年未发生经济纠纷和申诉事件的百货店数量,建立百货店管理档案,并上报给自治区商务厅,要求符合以上条件的百货店知晓率达到100%, 提高申报比率和企业参与的积极性。要通过各种媒体形式,宣传分等定级工作。

    四、工作安排及步骤

    (一)准备阶段。银川市商务局制定工作方案,组建机构,调研摸底,宣传培训。2007年3月29日前将工作方案、机构名单、百货店调研摸底报告(1500字以内)、市区级商务主管部门及企业联络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和传真两种形式报送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
    (二)动员宣传阶段。4月上旬,银川市商务局要召开分等定级动员会,同时对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三)企业申报阶段。有关企业(含宁夏商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须于2007年5月底前以纸质和网络形式报送至银川商务局。(企业请直接登陆零售企业分等定级信息管理系统填报企业申报表)银川市商务局工作同志要做好企业网络申报的辅导工作,同时指导申报企业按照规范边申报边整改。
    (四)市级商务主管审核评定阶段。银川市商务局于2007年6月底前对照操作手册完成对申报企业的网上和实地审核,并将百货店分等定级审定表以纸质形式同时报送至商务厅。
    (五)商务厅复审评定阶段。商务厅将在银川市评审基础上,于2007年7月底前完成复审工作,并对我区符合条件的达标百货店上报商务部。
    (六)百货店分等定级总结阶段。2007年11月前完成。
    (七)其他业态分等定级工作。2007年4月份着手准备超市分等定级工作,按照商务部的统一部署,配合好大型超市的分等定级工作。便利店、购物中心等其他业态分等定级工作将在2007年下半年开始着手准备。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有关材料。评定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沟通。
    联 系 人:杨文辉   何金武
    联系电话:5048350(传真)
    电子邮箱:hejw@nxdofcom.gov.cn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宁夏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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