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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商务厅 关于贯彻执行商务部《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7-02-27 22:03  文章来源:宁夏商务编辑部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宁商(改)发[2007]45号

关于贯彻执行商务部《原油市场管理
办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2006年12月商务部公布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近期商务部召开了全国石油市场管理工作会议,对贯彻执行两个《办法》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就我区贯彻执行两个《办法》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石油市场管理的认识,主动做好石油市场管理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两个《办法》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组织本地原油、成品油管理人员和经销企业负责人认真学习两个《办法》,自觉维护石油市场经营秩序。

    二、对照两个《办法》,加强检查,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对照两个《办法》中原油批发、成品油批发和零售经营条件,严格检查有关企业经营资格,并对照新的规定提前通知企业进行整改,完善相关手续和各种设施,做到依法经营。

    三、对照两个《办法》,严格履行行政许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商务部颁布的两个《办法》,事前已经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同意和支持,是商务部贯彻执行《国务院确需保留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将原油、成品油行政许可及时告知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消防、国税等部门,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国务院令412号)和两个《办法》的行政审批管理行为,要告知有关部门撤销有关行政许可和审批。商务主管部门要着力提高自身依法行政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执法工作及时到位。自治区将制定《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在实施细则未出台之前,暂停受理各地审批新建、迁建加油站申请。

    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2006年第23号令)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2006年第24号令)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从商务部网站下载。

二〇〇七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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